笔试
经审核后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生应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。笔试的内容主要体现教师工作的特点和规律,符合实施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的方向,重点考查应聘人员掌握与教育教学工作相关的综合业务知识、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。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,其中公共知识部分20分,专业知识部分80分。笔试时间为2013年4月13日(星期六)上午8:30—10:30,地点另行通知。
笔试范围:公共知识部分为教育政策法规、教育教学理论(含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)。专业知识部分幼儿园教师职位为《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》、《3-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》和幼儿教材教法等;初中小学教师职位为初中和小学国家课程标准、学科专业知识(含解题能力)、学科教材教法等;初中小学财会岗位为财务专业知识;职业高中教师职位为高中国家课程标准、学科专业知识(含解题能力)、学科教材教法等。